提升中介会展服务业。大力发展知识密集型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引导一般性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重点发展生产性、旅游商贸、招商引资、经济鉴证、法律服务等社会中介服务业,培育一批在省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中介服务业。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加快会展中心及高档宾馆、商务楼等配套设施规划建设,把*建设成为四省边际区域性的会展中心主城区。
(十五)积极发展城乡社区服务业。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宗旨,建立健全符合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的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健全社区服务组织,创新社区服务形式和内容,结合劳动力素质培训,开发社区就业岗位,鼓励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兴办便民商业、物业管理、个性化服务、保洁保安、家政服务等社区服务产业,大力发展“楼宇经济”,推进社区服务产业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功能完善化、服务活动有序化、志愿者队伍普及化。
六、完善扶持政策
(十六)加强规划指导
要以规划为依据,做到规划先行,要依据《*区“十一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纲要》,抓紧编制现代物流、休闲旅游、现代商贸、职业培训等服务业专项发展规划。服务业规划的编制要紧扣服务产品,具有一定服务半径和特定服务对象以及即时消费的特性,从服务业的大功能分区到具体产业建设项目乃至业态的布局,从服务业各行业自身的发展定位和目标到与农业、工业、人口、城市、土地等重大规划及布局的结合与协调,从规模到数量,均要在规划中予以明确,并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
(十七)放宽市场准入
坚持“非禁即入”的原则,放宽市场准入,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以外,所有投资领域,各类资本均可进入。在实施优惠政策的投资领域,其优惠政策对所有投资主体同样适用。项目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需新增项目用地,由区服务业决策咨询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即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十八)加大资金支持
加大对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和新兴领域中带动性强、发展前景好的投资和经营项目的引导扶持力度。20*年区财政专门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旅游、物流、商贸、中介服务的扶持政策,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包装和招商引资前期工作,服务业宣传、培训、检查、检测、考核、奖励和统计工作等。
鼓励引导银行优化调整信贷结构,切实增加对服务业发展的信贷投入。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要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的信贷需求,为兴办“农家乐”的农户提供小额信贷。
(十九)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服务业重点领域的建设项目要优先列入重点建设项目。对国内外著名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团体在*区设立研发机构,物流和商贸等项目建设,在国家法规允许范围内争取优先供应建设用地。对农产品仓储设施、连锁龙头企业配送中心建设用地按仓储用地对待。
(二十)强化财税扶持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出台的有关服务业的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对现代物流、现代商贸、旅游、金融、房地产、职业培训、交通运输、信息、文体、中介会展、社区家政等“7+4”重点领域的服务企业,按有关规定酌情给予收费减免和财政支持。
认真贯彻流通企业技术改造中购置国产设备的投资抵免政策,对政府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和列入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名单的企业,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
(二十一)加大招商力度
逐步形成“储备一批,规划一批,建设一批”的服务业项目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