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项教育惠民举措和重要政策:
第一,全力以赴做好2009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就业是民生之本。2009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11万,比20*年增加52万人。做好2009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努力使大批高素质人才能够及时进入社会生产、管理、服务等各个领域发挥作用,对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带着满腔热情,千方百计地做好这项工作。
20*年国务院颁布的部门“三定”方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职能进行了调整,明确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会同教育部等部门拟定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教育部负责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这是一项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贯彻落实中央的精神和部署,积极应对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教育部成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动教育系统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不久前还专门召开会议对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同时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广泛开展就业创业教育、实习实践和职业技能培训,从根本上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要尽快适应新时期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需要,把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就业服务网络建设,全面提高毕业生就业服务水平。要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主动争取财政投入,完善和落实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并加强思想教育,大力引导和推动毕业生到农村、到基层、到部队、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第二,切实做好地震灾区学校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确保2009年秋季开学时大部分学生回到新建校舍学习生活,是中央对地震灾区学校恢复重建的明确要求。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切实落实《汶川地震学校灾后重建规划》,以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全面推进灾区学校灾后重建。在全面落实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的同时,继续实施地震重灾区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资助政策。加大地震灾区教育对口支援组织协调工作力度,根据灾区教育系统恢复重建的需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做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为灾区学校恢复重建提供形式多样的支持和服务。
第三,全面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目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基本形成,覆盖了大中小学和各级职业院校,今后的工作重点是要全面抓落实。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落实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对全国农村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加大对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力度,以及改善农村中小学学生营养状况和解决北方农村学校冬季取暖问题等项政策措施。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全面落实好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以生源地信用贷款为重点扎实推进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扩大贷款覆盖面,完善和落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四,继续支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在经费投入、项目安排、学校设置、招生就业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制定和采取了一系列倾斜政策。今后,我们要继续坚持和落实好这些政策。办好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办好高校民族班、预科班。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积极推进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