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有关规定,支持学校纪检监察干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碍学校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对诬陷、打击报复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切实保护学校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权利。
13、列席与纪检监察有关的学校党政会议,参加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
五、切实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
14、学校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增强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切实做到为行政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干部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党政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认真执行中纪委、教育部和各级纪委已做出的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大纪律八项注意》,进一步规范校级干部的从政行为。
15、以制度为依托,着重抓好学校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对校级领导及学校其他关键岗位的干部的教育。从思想、作风、品格、能力、实绩多方位给予关注,不断完善学校党政领导廉政述职述廉制度、党政班子集体议事制度、离任在任审计制度、教职工监督评议等制度。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自己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置身于制度的约束之下,置身于群众的监督之中。
16、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切实抓好师德师风建设。要深入开展“树师德形象,创文明校风,创设和谐校园、构建和谐社会”活动。同时结合“群体师德创优”为主要内容的师德教育。师德教育要创新教育形式,建立长效机制。要注意培养和树立身边的典型,充分发挥模范人物的示范作用,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要把师德师风表现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纳入评比先进和晋升职称的重要内容。把反腐倡廉教育渗透到师德建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