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保障社会弱势群体收入合理增长,促进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富裕。
22、努力促进低收入群众增收致富。加强项目扶持和就业援助工作,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健全城镇低收入居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全面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深入开展低收入农户生产经营帮扶、下山异地脱贫和转移就业服务,完善扶贫工作责任制,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全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切实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进一步加大社会参与力度,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切实帮助低收入农户增加收入。力争用5年时间,使80%人均年收入25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的收入水平达到省定目标水平。
五、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活
23、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着眼于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加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整体推进,形成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做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
24、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稳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养老金动态调整机制。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探索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养老保险模式。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逐步形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到2010年,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达到26万人以上。以历年被征地人员为重点,扎实推进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不断完善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25、深化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巩固和扩大覆盖面,根据财力的增长和政策的调整,提高筹资水平、财政补助标准和待遇水平。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健康体检标准,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人员实行两年一次免费体检。到2010年,全市社会医疗保险人口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6、积极稳妥推进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工作。积极探索适合进城务工人员特点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办法,并将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施进城务工人员“平安计划”,依法将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进城务工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社保关系跨地区转续的有效办法。
27、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强化对重病、重残、一户多残、孤儿、孤老及单亲家庭等特困群体的救助。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逐步提高农村“五保”与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以及教育、医疗与住房等救助水平,新建*市儿童福利院(儿童康复中心)、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迁建市救助管理站“三合一”项目,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积极实施帮老助残工程和万名残疾人康复工程,抓好老年福利中心、“老年之家”、康复示范点建设。深入开展爱心捐助、结对帮扶活动。充分发挥慈善组织作用,抓好爱心慈善超市建设。
28、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以发展老年福利为重点,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社区照顾功能,健全社会化服务机制。确保国办福利机构满足“五保三无”对象和困难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