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大力发展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
8、加强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重视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和教科研工作,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努力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完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积极探索鼓励省示范幼儿园扩大优质资源,走集团化办学之路。大力提高农村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比例,实现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的全覆盖。关注特殊教育,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和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市聋哑学校在我市特殊教育中的引领作用,努力提升现有培智学校办学水平,提高“三残”少年儿童入学率、巩固率。
9、不断完善教育保障机制。加大教育投入力度,逐步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调整义务教育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大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改造力度,逐步化解历史负债。认真落实对高校、中职学校及中小学家庭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多渠道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免除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借读费。加强教育收费的执法监督检查,有效杜绝乱收费现象。采取资金扶持、政策优惠等手段引导社会资金投资教育,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民办教育。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全面实施教师培训“领雁工程”,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待遇政策。
三、积极扩大就业,着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10、大力推进创业富民就业惠民。认真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坚持靠发展改善民生、以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强化创业技能培训,加快创业基地建设,建立健全政策扶持机制,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使更多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努力使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11、努力增加就业岗位。认真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各项扶持政策,千方百计开发就业岗位,不断扩大就业容量,优化就业结构,提高就业的稳定性。在2010年前,每年新增城镇就业人数2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3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控制在4%以内。
12、完善市场调节、政府推动、城乡统筹、自主择业的就业机制。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职能,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就业政策,统筹城镇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逐步完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和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13、加强就业和创业培训。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鼓励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深入实施“万名农民素质工程”,重点抓好被征地农民的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和新成长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工作,认真做好失业人员的创业、再就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依托企业,扎实开展以在岗职工为主体的技术蓝领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到2010年,全市每年完成再就业培训5000人,培训后再就业率60%以上。
14、加大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力度。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机制,重点解决好零就业家庭、双失业职工、“4050”人员、失地农民等困难群体就业问题,形成“出现一户、帮助一户、解决一户”的动态管理、动态援助的长效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1个月内至少有1人就业,确保城市规划区内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积极开发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就业岗位,优先安置援助对象就业。减免本市生源大学毕业生和外地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在本市接受就业指导服务的各项费用,对特困家庭、低保家庭大学毕业生实行重点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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