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实施创新服务意见
一评选条件
(一)从20*年开始,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5亿元、3亿元、1亿元、0.5亿元;
(二)上缴地方财政收入(扣除当年度财政实际返还数)分别达到*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
二、、评选范围
在本区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和纳税的工业企业。
三、奖励办法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评选条件,且首次达到上述标准的,由区政府一次性分别奖励企业经营者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在此基础上,企业上缴地方财政收入每增加50万元,奖励5000元。
四、申报程序
(一)在有关媒体上公告评选条件;
(二)由企业填报申请表自行申报;
(三)区统计部门审核销售收入指标;
(四)区国税、地税、财政部门审核上缴地方财政收入指标;
(五)区经贸部门根据企业申报和区统计、财政部门审核意见,拟定入选企业名单,报区政府审定后予以表彰、奖励,同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评选结果。
工作意见
单位总结 工作意见 工作计划 个人总结 年终总结 半年总结 建设工作总结 教育工作总结 乡镇工作总结 学校安全工作 安全工作总结 护理工作总结 民主评议工作总结 城管工作总结 少先队工作总结 检察院工作总结 酒店工作总结 班级工作总结 春运工作总结 读书活动总结 审计工作总结 党员工作总结 档案工作总结 会计工作总结 法院工作总结 廉政建设总结 体育工作总结 财政工作总结 粮食工作总结 思想宣传工作总结 德育工作总结 商务工作总结 月度工作总结 农业工作总结 国税工作总结 后勤工作总结 质监工作总结 工商局工作总结 物价工作总结 护士实习总结 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安监工作总结 爱国卫生工作总结 销售工作总结 图书馆工作总结 广电工作总结 医务工作总结 学生会工作总结 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教师工作总结 党建工作总结 党委工作总结 企业工作总结 工会工作总结 医院工作总结 教学工作总结 依法行政总结 办公室总结 农村工作总结 计划生育总结 卫生工作总结 民政工作总结 政府工作总结 班主任工作总结 公司年度工作总结 社区工作总结 司法工作总结 交通工作总结 党支部工作总结 妇联工作总结 劳动工作总结 普法工作总结 季度工作总结 环保工作总结 地税工作总结 团委工作总结 财务工作总结 国土工作总结 旅游工作总结 银行工作总结 统计工作总结 幼儿园工作总结 电信工作总结 信访工作总结 物业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