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市机关各部门: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总体目标。力争到2012年,全市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有适应指征贫困残疾人的助明、助听、助行等康复需求得到基本满足,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基本纳入集中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安养,使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人人享有安全的住房,残疾儿童少年人人享有九年义务教育。到2020年,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活和医疗康复保障更加完善,就业更加充分,参与社会更加广泛,使广大残疾人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精神上有尊严,同全市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扎实推进“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为抓手,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普惠特惠、分类指导,立足基层、面向群众,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切实加强残疾人医疗康复和残疾预防工作
(三)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农村一、二级及低保家庭的持证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解决;脑瘫、自闭症、智障、聋哑儿童康复和肢残矫治手术及康复训练、假肢装配、精神病人用药等项目分别纳入报销范围。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扩大重大疾病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看不起病的问题。
(四)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将残疾人康复服务纳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建立公益性专业康复服务机构与设施,有计划地在市级医疗机构中设立康复医学科室,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卫生资源,逐步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站,培养、配备基层康复专业指导人员,形成市、乡镇 (街道)、村(社区)三级康复组织网络和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将残疾人康复人才专业培训纳入政府教育计划,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全科医生培训内容,加大对基层社区康复人员培训力度。到2012年,市残疾人康复专业机构要达到相应的建设标准。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保障残疾人的医疗康复需求。残疾人康复救助纳入公共财政支付范围,建立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专项基金,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的贫困残疾人发放康复和购置基本辅助器具救助券,免费为孤残和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提供拯救性康复治疗,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时效。
(五)建立健全残疾预防体系。建立综合性、社会化预防和控制网络,形成信息准确、方法科学、管理完善、监控有效的残疾预防机制。广泛开展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抓好婚育咨询指导和保健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注重精神残疾预防。强化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交通安全等领域的执法监察,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与发展。建立健全全市出生缺陷与残疾的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出生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