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改造的生物发酵猪舍给予每平方米30元的补助。
10、积极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市级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按7元/亩予以补助。扶持绿化造林,对连片新造林5亩以上,营造针叶纯林(松类除外)的补助50元/亩,营造针阔混交(阔叶林占30%以上)或阔叶纯林的补助60元/亩,营造马褂木(含马褂木密度达40株/亩以上的混交林)的补助80元/亩,杨梅的补助100元/亩,毛竹(含林中造毛竹)的补助150元/亩,良种油茶的补助300元/亩;对在疏林地、天然更新迹地上进行补植造林,补植量达常规造林密度60%以上且分布合理的补助40元/亩(保存率不合格的未成林造林地补植不享受);以阔叶林、针阔混交林、毛竹林为目标林种的更新改造(含次生林抚育改造)和毛竹低改、油茶低改的补助100元/亩(杉木留萌不享受);对防火林带建设的补助70元/亩。
11、深入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加大对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和低收入农户的扶持力度,给予每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一定的扶持资金,通过发展种养业、来料加工业、家庭工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小额扶贫贷款贴息和低收入农户集中村改善基础设施、发展集体经济等扶贫开发工作,大力推进低收入农户创业增收致富。每年要发展一批扶贫龙头企业、扶贫专业合作社、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特色村、低收入农户发展示范户、来料加工扩散基地,全面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确保到2012年,70%以上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收入超过4000元。多渠道、多形式推进山区农户下山搬迁,加大对下山搬迁农户的建房补助力度,加快完善下山搬迁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
12、加快推进土地资源开发整理。加快推进土地资源开发整理。有计划开发城镇规划区范围以外的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为提高机械化耕作水平,耕地连片面积50亩以上的可申请立项土地整理。加大建设用地复垦力度,加快低丘缓坡开发,满足全市耕地占补平衡的需要。鼓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所节约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调剂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并优先满足集体经济发展、村庄整治建设和下山脱贫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三、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完善农村服务体系
13、加强农民素质培训。按照对新增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的要求,加大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力度,着力培育一批技术蓝领;根据农业特色产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来料来样加工等新兴产业发展和农民素质提升需要,抓好各种实用技术和农民道德法纪、文明礼仪、文化知识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培训。对近五年内高中、初中毕业未升学的农村青年参加培训,原则上分别给予免费培训和减半补助,资金的发放按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计算。凡是退役军人、低保对象、残疾人、失地农民、下山搬迁农民和贫困户,参加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和绿色证书培训的,一律给予免费。对参加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获得证书且有创业项目的,其贷款在3万元的额度内,由市财政给予三年的贴息补助。为缓解本地企业用工短缺,市外人员经市内培训机构培训并在市内企业服务一年以上的,其培训费可参照市内人员的标准予以减半补助。
14、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符合奖励扶助对象享受每人每年720元的奖励扶助金。实施和完善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对在1980年9月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独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