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深入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扎实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规范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探索和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加强城镇房屋租赁治安管理工作。强化管理和监督,严厉查处黄赌毒等违法活动。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措施,重点开展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深化失足青少年“导航工程”,加强禁毒宣传教育、网吧管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深入实施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落实公共复杂场所、特种行业、重点单位、重要设施的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危险物品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实施“两抢一盗”等重点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有效降低发案数,切实提高破案率。
4.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完善和落实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管理、核辐射环境监管、排污许可、生态环境补偿等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安全、生态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和约束性指标。加强饮用水源安全管理,重点落实水源保护区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重点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环境监理制度、试生产管理制度和“三同时”验收制度。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进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落实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制度。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依法实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新建规模化养殖场排污申报和许可证制度,强化水产养殖管理,严控水库、湖泊网箱养殖规模。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完善重点环境问题限期整治和督办制度,着力解决一些地方和行业突出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
5.加强征收拆迁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完善和落实土地、房屋、山林等不动产登记制度,重点做好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严格规范土地征收审批程序,全面推行听证制度,完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健全争议协调裁决机制,实行年度抽查及情况报告、公示制度,切实执行闲置土地收回制度。严格违法用地处理和手续补正制度,强化违法用地责任追究机制。完善房屋拆迁许可程序,严格控制拆迁范围和规模,完善拆迁补偿安置机制,规范强制拆迁行为。严格执行行政区划管理制度,规范撤村建居行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信息化,完善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调处机制。
6.加强防灾与应急管理。认真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快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建立危险源、危险区域的调查登记、风险评估、检查监控制度。落实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系统制度,重点加强对洪涝台等自然灾害和重大疫情的预警、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救灾减灾机制,全面推广农业保险,探索建立林业保险制度。加强“强塘固房”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措施,提高防灾能力。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重点做好非典、艾滋病、禽流感等重大疫病的防治工作。加强信息安全保障,重点保障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二)依法保障公民社会权益。
1.加强社会保障和救济工作。完善和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健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农村五保与城镇“三无”对象供养、流浪乞讨人员及孤残儿童救助工作。探索建立低保边缘困难群众和其他因突发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