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产业扶持政策,进一步改善旅游发展环境,促进我市旅游业快速发展。
3.坚持依法治旅。不断完善旅游法规建设和加强旅游标准化工作。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立足*实际,制定《*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推进景区管理有法可依。编制《*市旅游标准化规划》,深入贯彻《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以及《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依法管理旅游企业、旅游景点和旅游市场,严厉打击各类强行拉客、违规提价、兜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制定《*市旅游重特大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认真搞好旅游安全工作,建立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主要景区和宾馆、饭店要建立安全监测系统,逐步建立起旅游救助系统。
4.加强环境保护。景区的开发建设引入环评机制,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坚持环境保护与旅游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切实保护自然和人文景观。严格按规划要求在景点设置公共卫生设施和环保设施,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和卫生管理制度,认真及时处理各类废水、垃圾等污染物。加强对游客的环境保护和卫生宣传。逐步使旅游区特别是重点景区成为环境和生态保护的示范区。
五、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深化对发展旅游业的认识,把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产业加以培育;认真做好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充分发挥规划在旅游业发展中的指导作用;要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及时解决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突出矛盾和问题,真正把旅游业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和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来扶持。要加强对发展旅游业的组织协调,理顺旅游管理和资源开发体制,充分调动部门、企业以及社会各方面扶持和参与发展旅游业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合力发展旅游的氛围。
建立旅游行业协会,形成同行自我约束的行业体制,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特点,推进业内自律和业内制裁,推动行业内的信用建设,以适应国内国际大环境,迎接旅游竞争。
(二)增加投入,多元投资。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的原则,政府逐年增加财政对旅游基础设施的投入,引导社会资金对重点旅游项目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多种经济成份,特别是民营经济参与旅游项目开发与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支持鼓励优势企业通过申请发行股票、债券等融资方式,吸纳社会资金和海外资金投资旅游项目。
(三)深化改革,激发活力。按照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建设统一、开放、有序的现代旅游市场体系,探索旅游资源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推动旅游资源经营权的转让开发,通过联合、兼并、收购等多种形式,培育大型旅游集团企业。积极引导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宾馆、饭店等旅游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通过产权改造、机制更新等形式,推进旅游企业投资主体和企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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