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做强做大一批商贸流通企业,使其真正成为流通领域的支柱和参与市场竞争的中坚力量。建立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认定体系,在认真摸底、核查的基础上,确定商贸流通领域中各行业的重点培育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并制定相应政策措施,扶持一批重点商贸流通企业,提升我市商贸流通企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力争到2010年培育年销售额5亿元以上的商贸流通经营企业2家,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商贸流通经营企业7家,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商贸流通经营企业60家(重点骨干企业名单详见附表5)。
(五)加快完善市场体系建设。
1.提升改造传统交易市场。按照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要求,整合我市现有商品市场,完善功能,合理布局,优化结构,对传统商品市场进行整合、淘汰、转型,实现重组,盘活资产;推进各类市场的标准化改造,促进商品交易市场升级,加大市场内物流配送、市场信息、检测检验、交易区、仓储区及加工区的基础设施投入,扩大市场服务功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扶持专业市场上规模、上档次,重点培育2—3家辐射面广、带动能力强、在周边地区及全省有较大影响、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的现代化商品批发贸易市场,到“十一五”期末,实现年交易额超15亿元的市场2家,亿元以上5家,专业市场交易额年均增长15%以上,全面推进以市兴贸、以贸促工联动发展。建立健全市场运作体系和市场管理体系,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培育市场中介,强化市场自律。引导创建文明规范市场,提高市场整体素质。鼓励商品交易市场进行组织、经营和管理创新,提高组织化程度,促进市场管理主体从经营物业向经营市场转变。
2.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加快建立农副产品信息网络,及时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搞活农产品流通,培育和规范发展农村消费品市场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通过贸工农一体化方式,引导农民根据需求组织生产,走产业化经营道路,支持农民兴办各类流通组织,重视农村购销队伍的建设,鼓励和支持农民以自产自销、代购代销、联购联销等多种形式进入流通领域,对季节性强的白菇、蔬菜、猕猴桃、柑桔等大宗鲜活农产品及无公害高山蔬菜实行“绿色通道”,创造条件实施农副产品名牌战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综合效益。积极引导、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流通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长期产销联盟,发展“订单农业”,发挥流通对农业生产的引导作用。
(六)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1.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注重引进、消化和吸收国际先进的商品流通模式、经营服务方式、经营理念和流通技术。鼓励和推动外资投向我市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投向物流配送中心、采购中心、农产品采购基地建设。鼓励我市企业利用外资进行改组改造,改善经营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统筹对外开放,保护我市商贸企业的自主品牌,加快推进企业内外贸一体化经营。加快内外贸流通企业重组和合作,把内贸企业的国内市场经营设施、网络渠道、客户资源、经营管理人才等优势与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优势有机结合,逐步形成连通国内外市场的流通网络,促进我市优势商品出口。
2.积极稳妥推进工商企业“走出去”。积极推动生产企业通过新建、收购、兼并、股权置换、境外上市、重组、联合等多种方式,在境外建立营销网络和采购网络。稳妥推进流通企业到境外开店设场,拓展发展空间。采取“以市场换市场”、“对等开放”等各种措施,为我市企业走出去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商贸流通业领导。
建立我市商贸流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实力量,增加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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