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渔业安全事故应急反应及调查处理情况等,促使安全生产检查更加规范化、条理化,对存在的不足,要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夯实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
5.建立长效机制,提供预警服务。
通过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在汛期和台风季节可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的气象信息、汛情通报等预警服务,提醒渔民注意防范安全。各乡镇、水库管理单位要结合渔船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工作,开展渔船安全基本情况普查,建立“渔船基本情况统计表”,健全渔船安全生产信息库,应尽快登录辖区渔民手机号码上报水利局渔政站,以便尽快建立渔民手机短信群发服务平台。
6.强化监督,努力消除渔船安全事故隐患。
各级管理机构和主管单位要经常性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严肃查处不适航渔船下水作业、违章搭载、违规作业等违法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杜绝渔船事故的发生。要建立安全检查情况通报制度,发现违章渔船,不适航渔船要及时逐级上报,并进行跟踪追查。渔船安全监管工作要做到有检查、有督促、整改、有反馈,提高监管效率。渔船作业要做到四个必须:必须保持良好的适航状态;必须配齐安全救生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生产;必须及时回岸避风。
7.加强考核,认真落实渔船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建立渔船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我市年度工作目标,由市水利局领导与各市属水库管理单位,渔政站与登记在册的渔船船主分别签订渔船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级的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使全市的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形成一个责任链。各水库管理单位也要结合实际与渔船拥有者、使用者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管理不脱节。要认真从本单位、本库区实际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分解、细化内容。要明确职责,真正把渔船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落实到人到船,使渔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1.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安全管理措施到位、不留死角。
2.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一般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死亡事故零发生。
各级管理单位都要加强考核工作、细化考核内容、制定考核办法、落实奖罚措施,做到年初有布置,期间有督查,年终有考核、兑现,赏罚分明、奖惩配套,使渔船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