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群众的临时社会救助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健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和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和落实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制度,规范住房保障审批行为,重点解决住房供应不足、轮候时限过长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制度,加强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着力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和安全保障问题。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监管,依法严厉查处闲置囤积土地、房源和炒地炒房行为。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制定农民工社保关系跨地区转续的办法,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
2.加强就业服务和劳动管理。加强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完善和落实就业援助制度,重点加强对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培育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重点加强对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活动的监督管理。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强化工资支付管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重点查处企业拖欠工资、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就业歧视等违法行为。
3.促进和规范教育事业。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制度,健全教育督导、教育评估制度,进一步做好高标准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完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扶持农村地区、欠发达地区教育发展制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报制度,有效预防和纠正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完善和落实农民工子女、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子女教育扶助制度。
4.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和管理。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实施文化建设“八项工程”和新农村文化建设“十项工程”,重点加强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利用、服务和管理。大力发展公益文化事业,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全面实施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免费开放制度。规范文化市场发展,重点加强对演出娱乐、出版物、网吧、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等的监督管理。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制止和查处传播各类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加强广播电视设施建设和保护,规范广播电视服务行为。
5.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深入实施“青少年维权工程”,落实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的保护责任。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康复、基本居住条件和基本生活照料,加强残疾人教育培训、劳动就业和无障碍设施建设。落实妇女权益保障制度,重点加强反就业歧视、反家庭暴力、劳动保护、畅通权益维护救助渠道等工作。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制度,加快发展老龄事业。
(三)依法保障公民经济生活权益。
1.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认真组织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法律、法规和规章,重点查处滥收费用、霸王条款、拒绝交易、制假售假、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欺骗性有奖销售、商业贿赂、强制交易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进消费维权监督网建设,完善消费者投诉执法体系,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20*年起,消费者举报投诉办结率每年保持在96%以上。
2.加强价格调控和监管。全面实施价格监测预警制度,修订完善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预案,完善和落实低收入困难群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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