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普及十五年教育,适龄公民受教育权得到全面保障;
——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比较健全,公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公民经济生活权益保障主要工作目标。
——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居全国前列,消费争议处理率达到96%以上;
——列入听证目录的重要商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全面实行听证;
——编制或者修改城乡规划公告率、公开征求意见率均达到100%,听证率达到50%以上。
(四)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主要工作目标。
——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实现全面公开;
——法定行政事项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全面实施;
——行政投诉处理率达到98%以上;
——信访事项办结率达到98%以上。
(五)公民救济权益保障主要工作目标。
——不动产权属争议、劳动争议案件、医疗事故赔偿纠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行政调处率达到90%以上;
——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保持在90%以上;
——行政复议生效决定、行政诉讼生效判决和裁定执行率达到98%以上;
——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每年递增1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依法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益。
1.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完善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及技术规范。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指数测算、评估和发布制度。严格实施食品、药品生产许可制度,强化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重点加强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药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工作。实施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制度,实行不合格食品药品强制召回制度,严厉查处药品、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探索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理,建立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药物及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抽检制度,重点监测和抽检蔬菜、畜禽、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许可制度,全面实施餐饮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农村地区和学校食堂、小餐馆等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2009年起,餐饮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实现全覆盖。全面实施以食品药品为重点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深入实施农村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食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建设、行政村药品供应网点建设和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县建设。
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规范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等安全管理活动,认真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健全事故隐患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到2012年全面完成市、乡以及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建设。全面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活动,重点落实中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整顿或者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淘汰技术落后、安全保障条件差的工艺和设备。深入实施事故多发领域安全治理,重点加强对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烟花爆竹、渔船水上交通及捕捞作业安全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管。完善以矿山、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事故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开展公民安全生产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对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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