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一、 加强建设项目指导协调,服务企业发展
一是主动提前介入重点项目决策。加强与发改、经贸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建设项目信息,根据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及时提出环保建议,并实行全方位跟踪服务。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满足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重点项目要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汇报、沟通,在确保完成减排任务前提下,积极支持经济效益好、产品附加值高、属于产业鼓励类的重点项目的建设,主动帮助解决这些重大项目建设的总量替代问题。二是落实重点项目专人负责制,定期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做好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环境监测和环评报批等环评审批服务工作。三是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对国务院、省政府扩大内需“十项措施”支持的项目和拟申请国家资金的项目,要开通审批“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即到即办。
二、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工作的重要意义
企业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根本之基,是创造社会财富、提供就业机会的重要载体,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扶持企业健康发展,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城乡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市经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冲击,企业运行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部分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为此全局上下要结合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坚决贯彻落实市机关干部大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环境服务企业的一些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树立服务和支持企业发展理念,创新支持方式、加大支持力度、提高支持实效,把帮扶企业破解难题、共度难关作为当务之急,把做好重大项目投资服务作为重中之重,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努力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三、优化项目管理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效率
1、创新审批方式。建设项目审批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标准化管理,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充分授权,统一受理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许可决定。环境影响登记表,电子、服装、木业加工、电光源等无污染或轻微污染项目的环评报告表原则上在窗口直接审批。
2、缩短审批时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的审批时限分别由法定时限的60、30、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5和3个工作日内完成(依法要求进行听证、专家评审及项目公示所需时间除外)。
3、简化审批手续。对原已审批的生产加工项目,若利用原有生产线,产排污情况基本未变,经确认后,可由工商部门直接增加经营范围。鼓励园区和工业平台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对目前已完成规划环评的具体建设项目和已完成环评的整体建设项目中的单个建设项目,其环评内容可适当简化,从快审批。
4、优化验收程序。一是减少“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工作量。国家已颁布验收监测规范的行业,简化监测方案的编制,对一个企业有多个型号、功能类同的环保设施和排放口,采取随机抽测的方法,减少监测内容,减轻企业负担。二是简化“三同时”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对机械加工、服装制造、竹木加工、家具、电子、注塑、房地产等行业的建设项目,简化验收程序,可直接填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完成验收。三是精减验收环节。环保监测站正式接受委托后,要及时安排验收监测,出具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需要现场检查的,及时组织现场勘察,出具现场检查意见,完成验收。
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1、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在执法过程中,要切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