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早报告,防患于未然,有效防范学校师生参与传销活动。
(四)市经贸、民政、人劳、电信、人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
依照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积极配合市工商、*部门查处传销工作。
(五)市财政部门职责:
对查处传销行为的执法部门核拨必要的工作经费,帮助解决和落实办案费用,增加配备必要的检查、侦查设备和工具,为查处传销活动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
(六)街道办事处和有关乡镇及社区(村委)职责:
加强对出租房屋管理,建立房屋租赁管理责任制度,构建基层防控组织,创建无传销社区;积极支持和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
各部门之间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特别是市工商、*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的要求,真诚合作,紧密配合。
四、严格出租房屋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市*部门和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委)要强化管理出租房屋的责任,细化监管出租房职责,建立出租房屋租赁责任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要求各宾馆、房屋等场所的出租者要切实了解承租人的租赁用途,认真核实出租屋入住对象,禁止将自己的场所和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使用,如有发现立即向市工商、*部门报告,解除租赁协议,并积极配合查处。加强对出租行为的监管,对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市*部门要依法查处,预防传销在社区和乡村活动。加强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委)之间的衔接、协作和配合,建立基层防控网络。广泛开展无传销社区、无传销乡镇(村)活动,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治新局面。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在查处传销行为中,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将从严打击与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对绝大部分被蒙骗从事传销且违法情节轻微的群众,进行依法说理和批评教育,劝其返乡,达到惩处和宣传双目的。各新闻单位要配合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宣传查处传销的系列活动。市工商、*部门要积极通过新闻宣传媒体,采取发布警示提示、曝光典型案件、传销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开展有声有色、入心入脑的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力度,震慑不法分子,使社会公众充分认识传销的危害,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努力形成对传销活动人人抵制、人人揭露、人人喊打的强大舆论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