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
2、事务决策权。日常事务由村民小组长负责处理,一般事务由村民小组长征求本组党员、骨干意见后决定,重大事务要提请本组村民会议公决。重大事务包括:(1)组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2)兴办、维护道路、水利等公益事业的筹资筹劳和建设承包;(3)组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4)本组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5)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的使用;(6)村民小组会议认为应由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公决一般由户代表参加,可采用会议集中公决或分散公决的形式进行。公决程序:(1)提出议题。由村民小组长或1/3户代表联名提出议题。(2)拟定方案。召开本组骨干会议拟定初步公决方案。(3)审核方案。村民小组将初步公决方案报村民委员会审核,审核后对公决方案进行修改完善。(4)讨论表决。对公决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并采用举手、记名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人数的过半数为通过,作出决议后要形成书面记录。
(五)村民小组长工作考评和报酬
村民小组长的考评办法,由各村因村制宜自行制订。考评内容主要有:一是履行村民小组长工作职责的情况;二是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三是本村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等。对村民小组长的考评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制,每年制定一次。
村民小组长的年工作报酬可由岗位补贴、规模补贴、误工补贴、奖金等部分组成。根据本村实际,村民小组长的报酬原则上不少于300元,具体由村两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二、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村党支部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法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村民小组的设置、调整以及村民小组长的选配、管理、培训等各项工作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有序地进行。二是坚持依法自治的原则。发挥村民小组长在村民自治
中的作用,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组织和引导本组村民有序地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以《村民自治章程》约束村民的社会行为,建设和谐新农村。三是坚持扩大民主的原则。规范村民小组长的权力行使,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办理公共事务、维护公共利益,保证本组村民有机会参与组务的决策和管理。四是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村民小组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三、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把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目标,建立以党支部书记负总责,组织委员具体抓落实的工作小组。要结合村民小组长的工作实绩,及时总结工作中的成绩和经验,大力营造重视、关心、爱护村民小组长的良好氛围,真正把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