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谋求社会支持。市里将对“中国幸福乡村”创建村优先安排部门和企业挂联结对,各创建村要加强与挂联部门和企业联系,加强沟通,取得支持,谋求资金帮助。要大力组织和引导社会工商资本、民营企业、农村先富起来的群体支持参与“中国幸福乡村”建设。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自助自愿、投劳投资,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村级可以通过运用建材、绿化苗木、化肥等实物奖励形式,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自助自愿、投劳投资。
六、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领导。镇里成立了建设“中国幸福乡村”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徐剑平任组长,镇长徐小明任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 “富裕乡村” 、“满意乡村”、 “文明乡村”、 “美丽乡村”、 “和谐乡村”五个协调小组,负责单项创建工作。各创建村也要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力量,制订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工作计划,努力将“中国幸福乡村”建设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二)强化舆论宣传。要通过“民情沟通日”、“周二集中办公日”、黑板报、广播会、宣传标语、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国幸福乡村”建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方针政策、目标任务。要广泛开展“幸福家庭”、“幸福老人”、“卫生清洁户”等创评活动,发动农民群众、依靠农民群众,不断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创建知情度、参与度和支持度,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民群众在建设“中国幸福乡村”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形成合力推进“中国幸福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搞好总体规划。一要有序申报。对照标准“条件充分”的村,要积极提出创建申请。没有列入“中国幸福乡村”年度建设计划的村,要积极向“五村联创”各协调小组申报单项或多项创建活动。其它村也要提前对接,抓实工作,为下一步创建“中国幸福乡村”打下坚实基础。二是“负重”创建。各创建村要及早启动建设,合理掌控建设进度;要紧扣考核标准,一丝不苟地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各单项创建村要树立精益求精的建设理念,自我加压,力争创建工作多出特色亮点。
(四)强化考核督查。建立健全工作督查制度,开展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抽查,制订出台建设工作考核办法,使各项建设工作目标具体化和责任化;要全面引入农民幸福感、满意度调查,并将此作为评定“中国幸福乡村”的重要标准。要把“中国幸福乡村”建设情况作为村级 “双争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实施“中国幸福乡村”建设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奖励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