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墓址及墓名
“*园”生态公墓:*园子*公墓规划5亩,前期建设2亩,新公墓取名“*园”生态公墓。
“*园”生态公墓:*村里达*规划5亩,前期建设2亩,新公墓取名“*园”生态公墓。
“*园”生态公墓:*岭公墓规划2亩,前期建设1亩,新公墓取名“*园”生态公墓。
二、依据
以《*省殡葬管理条例》和《*省公墓管理条例》以及*市关于殡葬和墓地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为依据,规划建设生态墓地。
三、公墓建设方式
3个生态公墓以联村形式统一筹建,所有权归属各公墓管理委员会。公墓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相应公墓的规划建设、管理与维护,镇政府负责指导,并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对生态公墓建设工作的扶持,上级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移用。
四、成立公墓管理委员会
㈠“*园”生态公墓管理委员会
主 任:*
成 员:*、*、*、*、*
会 计:*
公墓管理员:*
㈡“*园”、“*园”生态公墓管理委员会
主 任:*
成 员:*、*、*、*、*、*
会 计:*
公墓管理员:*
公墓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审查帐务情况,研究和解决公墓建设和管理问题,并做好有关会议纪要。公墓管理委员会所辖村内有死亡人员骨灰入葬的,公墓管理委员会成员或委派人及公墓管理员必须到现场协助指导做好骨灰入葬工作。
五、公墓所辖范围
“*园”生态公墓:*园、*、*村。
“*园”生态公墓:*、*、*、*、*村。
“*园”生态公墓:*岭、*自然村。
六、公墓建设资金筹措
公墓以联村形式筹建,建设资金实行各村统筹,按每村人口数量来平均摊派。公墓管理委员会建立独立台帐,帐务实行每月公开、公示。
七、公墓使用规定
1、原则上丧户按3个公墓所辖范围来选择墓地,但也可以在3个公墓间进行选择。
2、墓穴由公墓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原则上丧户不得自行挑选。
3、公墓为规范的墓地。已经做好了统一尺寸的墓穴和埋放墓碑的水泥槽,丧户不需要自带水泥、砖块、沙土(公墓管理委员会负责提供)等,公墓管理委员会提供泥水匠。
4、丧户必须按规定向村里定做墓碑,村必须在镇指定的墓碑店订制标准的墓碑。墓碑的尺寸大小不得超过40厘米×50厘米(即高50厘米,宽40厘米),骨灰盒深埋,不留坟头。
5、丧户所有需焚烧的祭品必须放在公墓统一建好的焚烧池内焚烧,并注意做好墓地的防火安全。
6、为保证墓地规范整齐,穴位安排在一排满后,再安排另一排。丧户挑选穴位只能在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一排墓穴中进行挑选。
八、公墓收费标准
为了确保墓地建设和维护的正常运行,将收取相应的墓穴费用。
㈠“*园”公墓收费标准:
1、按照公墓管理委员会指定的穴位:面对公墓,左侧每个穴位收取200元,右侧每个穴位收取400元。
2、丧户自行挑选穴位:在原穴位费的基础上再加1000元作为赞助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