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力实施产业化扶贫
1.帮助贫困农户发展高效农业。通过财政奖补、小额贷款、村企合作等渠道,帮助不具备转移就业条件的贫困农户发展设施大棚、畜禽养殖等高效农业项目。对特别贫困的农户,可由财政专项资金或帮扶单位投资建设设施大棚和养殖棚舍,低租金或零租金承租给他们使用,帮助增收脱贫。大力建设以工业集中区、高效农业示范区和全民创业试验区“三区”为主的扶贫产业园,带动贫困农户增收脱贫。
2.支持贫困农户参与发展“三来一加”项目。积极鼓励村干部和能人大户兴办“三来一加”项目,带动贫困户增收。充分发挥扶贫小额贷款作用,优先扶持贫困户兴办“三来一加”项目,帮助他们创业致富。
3.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和支持贫困户参与合作组织。对吸纳和带动贫困农户较多的合作经济组织,在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大力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贫困户以承包地入股。进一步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对自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贫困农户,除省里的流转补助外,县(区)财政再给予一定补助。土地流转企业要保证在流转期内优先安排贫困农户就业,确保贫困农户获得租金和劳务双重收入。
4.加快发展大学生村官创业园。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的知识、信息优势,帮助他们创办大学生村官创业园,带动贫困户就业。全面推广“大户+基地+大学生村官+贫困户”的帮扶模式,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二、目标任务
到2012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全市107万低收入人口人均年纯收入达2500元以上。其中,“一有三缺”(有劳动能力,缺项目、缺技术、缺资金)的低收入农户每年脱贫率达20%以上。年内604个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1万元以上,其中300个达5万元以上,到2012年全部达10万元以上。254个省定经济薄弱村每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以上,到2012年全部成为脱贫攻坚目标实现村。13万无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
三、推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5.加大扶贫培训力度。全面建立贫困农户未转移就业劳动力登记制度,进一步健全县(区)、乡(镇)、村(居)三级扶贫培训基地,把培训班延伸到乡镇村组,使贫困农民实现就地就近免费培训,确保每年培训贫困劳动力3.2万人以上,就业率达90%以上。要重视组织贫困农户家庭初、高中毕业未转移就业的“两后”生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习,落实生活补助资金,毕业后由学校帮助推荐就业。整合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实现贫困劳动力培训全覆盖。
6.大力推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兴办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为贫困农户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进一步完善企业与经济薄弱村、贫困农户的用工链接机制,优先推荐贫困农户劳动力转移就业。对农村“零转移家庭”的特殊贫困农户,由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
四、加快经济薄弱地区发展步伐
7.全面推进“八有”创建。按照“八有”要求,进一步加强村级基础建设,确保年内95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建成脱贫攻坚目标实现村;2012年254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全部成为脱贫攻坚目标实现村。农村六件实事和民生工程要优先向经济薄弱地区安排,不断改善经济薄弱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
8.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积极鼓励经济薄弱村盘活存量资产,增加村集体资产性收入。鼓励发展农村社区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