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外包项目可以参照工业类性质项目以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挂牌出让供应土地;属于划拨用地如改变性质应按有关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
15.给予融资支持。要建立银行贷款、风险投资等多种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投融资机制;注重完善以民间资本为主,政府引导扶持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体制,鼓励对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的风险投资,逐步建立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风险投资体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市担保中心设立500万元风险担保资金,引导金融、担保机构针对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的特殊性开创新的信贷方式,支持有前景的软件和服务外包项目。市政府每年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服务外包信贷框架协议,确定每年金融机构向本市服务外包企业信贷投放总额。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对符合条件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鼓励我市有实力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参股、控股或兼并等方式进入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为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在国内外上市融资创造条件。有关部门积极帮助企业完成上市前的培育、改制等程序,推荐符合条件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上市,并提供便捷的服务。
1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市科技局设立市级“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研究制订保护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安全的政策措施和行业规范。
17.放宽市场准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对从事信息技术服务、软件研发和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给予工商登记便利,放宽注册资本限制和登记冠名条件。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允许实行分期到位,首期实收资本可按申请注册资本额的20%给予注册。注册资本达到200万元的企业,可申请冠省名。取消冠市名的一切限制条件。凡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并拥有3家以上的控股子公司,集团合并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的,可办理集团登记。软件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经评估验资后,可作为无形资产追加本企业的注册资本金。
18.支持本地采购。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实施外包业务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本市范围内的外包企业。
19.建立行业协会。更好地发挥行业内信息交流、中介协调、标准制订、规范自律、市场拓展、人才培训等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与协同,规范行业竞争秩序,努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五、健全领导机制,强化目标考核
20.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由市长任组长,分管信息产业和开放型经济的副市长任副组长,*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市委研究室、市政府研究室,经贸(外经贸)、发改(信息产业)、公安、科技、教育、文化、规划、建设、财政、税务、人事、劳动、统计、国土、电信、供电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在市外经局设立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办公室。
21.纳入目标管理。将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情况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细化分解服务外包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明确目标责任,加强检查考评。今年底要设计建立一套科学的统计指标体系,并试行软件和服务外包统计制度,客观反映全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为我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供可靠的统计信息和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