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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提高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水平。在坚持土地基本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大胆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机制和新模式。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参与农村土地股份合作,使土地变资本、农民变股东,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土地经营的收益。20*年,每个县(区)都要选择2个以上村进行试点,在第一季度要有实质性进展,逐步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向土地股份合作形式转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把发展高效规模农业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细化实施方案,上下联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为农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法,改进服务方式,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高效农业规模化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加强政策扶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各项促进农业发展的政策,积极争取和整合各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高效农业建设。认真落实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15%用于“三农”,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市、县(区)科技三项经费30%用于农业科技推广等扶持政策,努力加大公共财政对高效农业的产业基地、龙头企业和土地流转扶持力度。20*年,市、各县(区)本级财政投入高效农业资金要分别不低于1000万元和1500万元。
(三)加强科技支撑。各地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高效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规划区集聚,加快形成高效农业产业带。充分发挥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主体作用,加大高效农业实用技术的引进、集成力度,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加强高效农业示范基地建设,促进优新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切实加大农民培训力度,确保每一位参训农民掌握1—2项实用技术。力争80%以上参训农民实现创业。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县(区)要把高效农业发展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和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要把高效农业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进行重点考核。进一步强化督查力度,严格奖惩措施,对发展高效农业成绩突出的县(区)、乡镇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落后的县(区)、乡镇和工作不力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