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学校、基层医疗单位和“两新”组织等所有基层单位派出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员或指导小组。在指导员和指导小组成员的选派上,要注意挑选熟悉基层工作、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同志,同时要整合各方面力量,统筹安排,形成合力。要为基层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提供各种必要条件,切实保障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经费,帮助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确保学习实践活动顺利推进。
(三)坚持求实创新。坚持从基层单位的实际出发,实施分类指导,区别不同性质的单位,不同层面的党员,分别提出不同的要求,切实做到简便易行,注重实效,厉行节约,不搞文山会海,杜绝形式主义。要鼓励探索创新,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在搞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根据各地各单位的实际,精心设计和组织各具特色的自选动作,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务求取得实效。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针对第三批参学单位的特点制定详细的宣传工作方案。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段和方式,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深入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和实际效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采用巡回报告团、文艺团体巡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宣传效果。各地各单位要在重要路段、标志性建筑、公共活动场所以及办公场所等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营造社会氛围。
(五)搞好统筹兼顾。要统筹安排学习实践活动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有机衔接、前后呼应。要正确处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和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与推进“三保”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结合起来,与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庆祝建国60周年的各项活动结合起来,与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为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市提供强大动力和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