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人人有责任、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学习实践中,镇党委将向各单位派出学习实践活动指导组和检查组。各单位党组织要加强与检查组的沟通联系与协调配合,学习实践活动中的所有重要事项,均要事先征询检查组的意见,相关活动要请检查组参加。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方法步骤,严格程序,精心谋划、细心安排,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各村、街道、社区,中小学校、医院党组织要注意邀请党外负责人,“两新”组织党组织要注意邀请党外出资人、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参加有关活动,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要加强组织协调,党政齐抓共管,上下协调联动,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3、区别情况,分类指导。要根据不同村、不同单位的特点和不同岗位、不同群体党员干部的情况,统筹安排学习实践活动,努力做到贴近党员、贴近实际、贴近工作。镇指导组也要有针对性地加以指导。各支部要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精心设计好“自选动作”,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的形式、方法和内容,在教育内容、方式方法、活动载体等方面大胆实践、探索创新,强化活动效果。
4、加强宣传,培树典型。要加大对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横幅、广播、各类橱窗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意义、要求、标语,使学习实践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反映各支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充分展示各支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成果。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5、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各基层党组织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要统筹兼顾,做到学习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抓学习、促发展,抓学习、促工作,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用学习实践活动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以各项工作的成效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效果,把学习实践活动真正办成人民满意的工程。
各村、街道、社区、各单位党组织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具体方案,并报镇党委同意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