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六个着力、六个切实”要求,以及贺国强同志在中纪委十七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求和中央今年下半年出台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的内容,结合渔政管理工作和局机关内部自身建设实际,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工作观、利益观、权力观,切实制定好“十二五”渔政工作构想,明确提出未来发展的目标与方向。要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多办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为确保渔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表面文章,坚决反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重点解决工作不切实、不扎实、不着实、不落实的问题,真正转变工作作风。尽快将渔业管理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渔政管理的实际措施,通过实践检验管理实效,丰富和发展渔业管理理论。理论研究要跃出纸面、走出机关、走入渔区、走上船头;要大兴艰苦奋斗之风,时刻牢记“两个务必”,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同舟共济,加强品行修养,抗得住诱惑,守得住小节,不涉足低俗场所,不谋取不正当利益,真正把心思用到干事创业上来;要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做到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常化、日常化、正常化,把思想问题解决在平时,解决在萌牙状态,解决在基层。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相互吹捧,坚决反对党内生活庸俗化。领导干部特别是处室主要领导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持执行谈话制度,真正形成讲党性不徇私情、讲原则不护短、真诚待人待事、团结一心干事业的良好风气。
八、巩固健全惩防机制,着力深化反腐倡廉建设。要按照《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细则》,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一是要严格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使用、管理各个环节,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要严格管理,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防治腐败的体制机制,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三是要严格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扩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范围,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要结合《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的实施,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夯实反腐倡廉的建设阵地。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职工及时了解中央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纪委、市经信委及纪工委的工作部署要求,以及我局这方面工作的进展情况,形成人人重视、人人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