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占有率较大的优势产业进行区域品牌的重点培育和宣传推广。支持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力争到2012年,全市外向型规模企业的可采标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采标率达85%以上。加大主导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应对国外壁垒关键技术攻关和企业信息化应用,每年组织实施一批省级技术创新项目、省级应对技术贸易壁垒技术攻关项目和市级以上企业信息化重点推进项目。加大精益管理、精细化管理、数字(erp)管理等先进管理经验推广力度,树立一批管理创新示范企业。
(四)加大对外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充分发挥山海协作、浙商回归、华侨要素回流等各个载体作用,在保持现有招商资源的前提下,重点引进中央直属企业、台商企业和欧洲中小企业,引进高新技术产业、高端制造环节和特色新兴产业。在项目引进的同时,重视引进先进技术、先进管理以及高层次人才。鼓励我市企业向国内大企业大集团开展技术、加工配套合作,提高产业分工地位,向全球产业链高端提升。鼓励招商人员走出去,与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委托招商机制。积极发挥在外*商会和世界*人营销网络优势,减少营销的中间环节,降低营销成本,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国内外市场占有率。鼓励同行业、跨行业企业之间的联合,形成销售战略联盟,“抱团”抢占国内市场。支持建立网上中小企业产品供需信息库,发展电子商务,创新市场拓展模式。
(五)抓好工业转型升级项目储备和实施。建立工业投资项目库,每年储备一批计划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投资项目。对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要建立项目会商制度和市领导联系制度。保持工业投资按一定比例增长,力争在“十一五”时期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突破400亿元。每年组织实施一批市级以上重点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确保项目顺利投产达产。探索和制定工业项目评估办法,对项目的产业政策、节能减排、投资强度、建设期限、技术水平、现实条件和市场前景进行评估,为项目进入开发区和产业集群奠定条件。
(六)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深入实施工业污染防治工程,严格禁止投资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利用节能减排与资源能源的约束机制,制定分年度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工作方案,加快低效锅炉、电动机、风机、水泵、变压器等高耗电设备更新淘汰速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办法和差别电价政策。加快推进循环经济“1030工程”和工业循环“4121”试点工程,督促试点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组织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推广应用高低压变频、风机变频节能、电机节电器等15项节能技术。加快节能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培育,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加快推进*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进度。落实好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严格实行问责制、“一票否决制”和奖惩制度。加强节能降耗监测、统计、分析和企业能源计量等基础工作。建立市级重点耗能企业动态监督跟踪检查机制和用能评估报告制度。加强节能执法工作,依法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继续组织实施一批重点节能改造项目。
(七)深化企业解困减负。继续推进“企业服务年”活动和“千名干部进企业”活动,选派一批市管后备干部进企业担任企业助理,排摸梳理一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实行跟踪解决。加大涉工企业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政策梳理和解读,开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继续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减少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推行行政审批全程代理制度。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取消和暂停部分行政事业性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