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规划,建立有效管理机制,加强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考核。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农村规范幼儿园建设,鼓励名园以办分园或教学点等多种形式与“民园”、“农园”合作办学,提升办园质量和等级。整合利用农村优质成人教育资源,创建区域性中心成校,并以此为核心,辐射、带动、指导周边乡镇成校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好的教育培训和服务平台,推动农村成人教育整体发展。
5、向弱势群体教育延伸。把帮助和扶持新建、薄弱学校迅速提升软实力,作为名校集团化办学的重要内容。在城区全面组建基础教育名校集团基础上,推动集团化办学向特殊教育领域延伸,实现全市特殊教育均衡发展。鼓励名校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缔结教育联盟,提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办学水平,让“新**人”子女接受更好的教育。
6、向职业教育延伸。组建“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推进规模化、集约化办学。优化专业设置,探索职教集团“1+2”或“2+1”联合办学模式,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做强做优职教集团。共建校企需求对接的信息平台和联动机制,保障职教集团内校企人员互通兼职,学生工学顶岗顺畅,成员单位在品牌、管理、设备、师资、技术、信息、教学、实习、生产基地、技能鉴定、毕业生就业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对职教集团理事单位企业,由各级财政给予减免税收、学生顶岗实习适当补贴,对职教集团理事单位中的优秀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引导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加强与**都市经济圈、长三角地区职业教育的交流合作,加快建立和健全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7、向社会教育延伸。统筹实训基地和师资建设经费,建设**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公共实训基地。运用教育培训券,加大政府购买培训力度。加快职业院校发展,增强职教集团参与技能培训的能力,大力开展成人“双证制”(技能证书和学历证书)培训,提高**人均受教育年限。对教育质量和社会声誉较好的职教集团,各级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和补助。
三、创新名校集团化办学方式
8、完善办学模式。继续推进“名校+新校”、“名校+民校”、“名校+弱校”、“名校+农校”、“名校+名企”模式,积极探索“名校+名校”、“高校(教科研单位)+新校”、“名园+街园”以及“教育联盟”式运作机制、“名校托管”式运作机制、优质资源再生发展机制等新模式。举办集团化办学研讨会或经验交流会,通过集团化办学先进评比等方式,从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干部队伍与师资品质、教育环境与文化资源、办学水平与社会效益以及创新与特色等方面,推广集团化办学成功经验,推动名校集团化办学向纵深发展。
9、强化区域合作。推进六个老城区之间优质教育均衡发展,坚持“但求所在,但求所用,不求所有”,整合教育资源,放大名校效应,实现互利共赢。积极推动名校集团化办学向两个新城区和五县(市)延伸拓展,加强名校对五县(市)学校的辐射和带动,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成立**都市经济圈教育发展与协作专业委员会,建设教育发展与协作信息网,开展教育协作活动,促进**都市经济圈教育协调发展。加强名校集团区域合作和国际合作,积极吸引长三角地区各类名校大院来**办学,不断提升办学水平,进一步打响“学在**”品牌。
10、注重借力发展。城市化进程中新开发的区域,可以采取“委托管理”方式,逐步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提供专业服务”的模式。同一办学层次名校资源不足的,辖区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委托跨辖区或高一层次名校领办、管理新建学校或原有薄弱学校,加快优质教育资源向新开发区域有效辐射。进一步发挥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