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主要从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提高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保障能力;切实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县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意见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总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总的目标、进一步做好为困难群众及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率,具体材料请详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周永康、孟建柱同志和吴爱英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司法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司法[2009]1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云办发[20]21号)以及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普办发[2009]27)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新形势下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法律援助工作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公民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法律服务需求目益增长,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也随之大量增加。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努力推进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发展。
(二)全面把握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总的要求。当前和一今后一个时期法律援助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条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努力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大力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能力建设,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三)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总的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律援助工作总的目标是:全县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提供能力进一步增强,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法律援助网络进一步健全,质量进一步提高,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进一步增加,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物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法律援助队伍进()一步壮大,法律援助工作者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显著提高。
二、着力提高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四)进一步做好为困难群众及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帮助他们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解决涉及基本生存、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当前要特别围绕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努力做好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