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华夏银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廉洁自律规定。
2、组织对9级及以上行员进行一次廉政培训,主要内容:《华夏银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华夏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
3、组织对员工进行廉政培训,主要内容:《华夏银行员工十不准》和《华夏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
4、全年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3次。
5、分行党委书记每年至少与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支行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提出廉政要求。对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予以提醒。
6、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提示活动,加大日常廉政教育的力度。
六、深化效能监察效果
(一)采取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在全行开展会计内控执行情况效能监察,推动员工尽职履责,推动全行加强管理。
1、总行加大对分行效能监察工作指导、督促、检查的力度,重点检查效能监察立项报告和实施方案是否具体可行、现场监察是否按业务流程、业务条线查找问题、查出问题是否具体、是否涉及管理问题、整改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并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整改是否举一反三落实,推动效能监察进一步深入。
2、分行党委要重视效能监察工作,积极支持并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纪委书记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有效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向党委书记汇报。
3、分行立项报告在3月31日前报总行审批;效能监察报告8月底前报总行审批。
4、总行批准后下达效能监察建议,并抄送总行。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
(二)对2008年本行效能监察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向总行报告。
(三)分行在完成总行规定动作同时,可根据实际自行选择立项点,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立项报告须经总行批准后实施,效能监察报告应报总行批准后下达效能监察建议。
(四)总行开展部门下基层调研和检查工作情况效能监察,推动总行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服务意识、工作效率和效果。
七、加强案件防范,规范责任追究工作
(一)按照总行党委力争实现零案件目标的要求,认真落实员工风险排查工作。
1、1季度前,总行下发《华夏银行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办法》,明确排查的内容,排查的方式,排查结果的分析与运用等内容。
2、分行党委加强员工道德风险排查工作组织。每季召开由中层干部参加的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分析会,对员工异常行为进行排查;每半年对中层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一次排查,掌握人员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排查面达到100%。
3、总行专业管理部门加强专业管理,查找制度、业务流程和业务系统运行中的风险点,完善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全行风险防范能力。对本专业发生案件和违规问题,按照总行防止差错重犯的要求,制定措施落实整改。
4、总行专业部门在开展业务检查的同时,排查本专业和本部门员工易产生道德风险的环节,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案件发生。
(二)加强案例分析工作。对我行近几年发生案件进行分析,教育员工提高防范风险意识。
(三)规范责任追究,发挥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
1、总行修订完善《华夏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操作规程》,2季度前完成。
2、总行通过培训、检查、实例分析等方式,加大(!)对分行工作的指导,督促分行认真执行《华夏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操作规程》,规范工作程序。
3、总行上半年对分行监察室主任进行一次实务培训,导分行正确运用制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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