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告知承诺、“吃、拿、卡、要、报’’、作风粗暴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办公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打扑克、买卖股票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3)积极参与企业双评和行风建设,树立本局服务品牌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以良好形象赢得社会的认可。
三、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在治本,重在防范。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提高预防腐败能力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大张旗鼓,广造声势,积极营造反腐倡廉浓厚舆论氛围。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结合起来,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重点抓好以下几项教育活动:(1)举办反腐倡廉形势教育报告会,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形势任务教育。(2)对局掌管人财物重点科室、关键岗位人员特别是容易出现问题的岗位和人员,进行点对点、面对面、个性化的廉政教育。
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反对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
大力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作风,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
四、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认真贯彻落实《潍坊市实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配套制度(试行)》、《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建立市纪委常委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的办法》,进一步完善责任制和重点人员的档案管理,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督。开展对党内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