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着眼化解行政纠纷,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一是以人为本,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始终注重把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作为解决行政纠纷、化解行政矛盾、促进行政和谐的重要工作来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意识,积极主动地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审查被复议的行政行为,依法、公正地处理好每一件复议案件。
二是抓住源头,有效化解行政纠纷。坚持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进一步健全完善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减少因决策不当而引发的行政争议。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处罚与教育、执法与疏导的关系,努力化解和消除相对人与行政部门的执法矛盾,减少各类行政纠纷的发生。
三是健全机制,努力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畅通复议渠道,规范复议程序。建立健全与司法机关的联系互动机制,主动加强与司法机关和区政府法制办的工作联系和沟通,积极就城乡规划、住房保障、城市管理、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资等涉及法律、政策问题,充分听取法制机构的意见,促进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二、着眼于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梳理细化,明确执法责任。结合国家和建设系统相关法规立、改、废的实际,认真梳理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制定规范的办理流程,及时对外公布。坚持有权必有责、履职要尽责的原则,依法明确各类执法人员的应尽责任,做到执法主体明确、执法流程清晰、执法要求具体。
二是明确标准,规范自由裁量。全面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工作,研究制订出处罚合理、条件适当和便于操作的执法裁量标准,缩小自由裁量权,明确合理的执法尺度和标准。坚持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尊重相对人的权利,维护相对人的利益,进一步缓和执法对立,促进行政执法公平公正。
三是提高效能,规范行政审批。继续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自觉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送达、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抓好办证服务窗口建设,加强信息化管理和档案库建设。
四是注重格式,规范文书制作。坚持从依法规范各类行政行为做起,按照格式规范、要素齐全、行文准确、保存完备、归档及时、查阅方便的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各类行政执法文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建设厅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案卷制作水平。积极参与市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文书评查活动,促进建设行政执法文书的格式化、规范化、标准化。
三、着眼于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将法制工作列入分局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建设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制工作制度。加大对法制建设的投入,为法制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是加强行为监管,促进规范执法。严格加强人员管理,不断规范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积极开展文明执法活动,坚持凭证上岗,既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又尊重和维护相对人的各项权利,进一步树立建设行政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三是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教育,继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业法制法规知识培训考试,不断提升其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管理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严格加强对建设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落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