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规范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卫生监督工作水平。继续开展“放心碗”工程、“校园卫生健康行动”。加大食品添加剂的整治力度,进一步落实餐饮业的索证索票制度,重点加强食用油的监管。做好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相关工作台帐整理。
(二)继续推进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加强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全区60%的中小医疗机构实施依法执业分级监管,按照《*市民营医院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方案》,重点整治执业许可、人员资质、诊疗科目、医疗广告等方面,促进民营医院健康有序的发展,逐步探索和建立完善打击非法行医长效监管机制。在打击非法行医的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负责人法律法规培训,强化依法执业,规范执业。加强对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的监督管理。继续开展“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职业病防治万家企业行”专项活动,建立健全有毒职业危害的企业档案,开展有毒有害企业职业卫生台帐工作,开展“百万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行动”,加强新建工业园区、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督和指导,做好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区区块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继续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做好《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校验工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个人剂量检测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重点传染病的防治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做好霍乱、艾滋病、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执法工作,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及感染控制的监督检查,探索医院感染控制监管模式。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学校、公共场所的传染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消毒产品的监管。
(五)加强城乡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安全监管。要求全区60%以上供水单位推广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水质监督管理,及时向区政府反馈。以住宿为重点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监管模式,促进经营单位加强自身管理。
(六)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监管机制建设和完善行政许可配套制度,严把许可关,使行政审批工作公开、透明、高效、便捷。受理件承诺期内办结率达100%。
(七)加大信息通报公示制度。大力开展对食品、涉水产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等涉及民生健康相关产品和场所的监督检查,加大抽检结果通报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力度。畅通卫生监督投诉举报电话(96301),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切实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
四、妇幼保健
(一)主要工作指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2/10万以下,杜绝可以避免的孕产妇死亡;
2、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2%以上;
3、孕28周高危孕妇县级筛查率达90%以上;
4、重度高危报告率100%,杜绝重高危漏选;
5、孕妇产前筛查率达40%以上;
6、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5%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80%以上;
7、3岁以下儿童连续系管率达90%以上;
8、妇女病查治率达到省“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要求。
(二)加强产科质量建设,降低孕产妇死亡率。高度重视产科质量建设,区卫生局要加强助产技术服务的准入管理,定期对助产单位和技术人员进行考评。各接产单位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助产技术管理办法》和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助产技术管理的通知》要求,规范操作流程,提高产科技术水平,切实保障母婴安全。同时,强化产科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重点推广高危孕产妇管理、产科急救知识和体弱儿管理等适宜技术,保证培训质量。认真贯彻执行《*市高危妊娠管理实施细则》和《*市危重症孕产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