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享受到经济、有效、安全、便捷、综合、连续的社区卫生服务以及免费的公共卫生服务。积极创造条件,全面实现市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任务,积极创建1-2个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抓好市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创建工作,20*年未达到市级规范化建设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加快创建力度,务必全部达标,继续鼓励村卫生室积极创建市级规范化村卫生室。同时加快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涵建设,转变服务模式,做到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完善服务功能,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探索规范双向转诊机制,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新格局。
四、强化依法行政,严格医疗机构准入监管
(一)认真贯彻卫生部、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浙卫发〔20*〕3*号)精神,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备案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校验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名称、诊疗科目,充分发挥校验职能,严格把好机构准入关。
(二)认真贯彻《浙江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浙江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认真做好考核的组织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周期,医德考评每年进行一次,考评结果记入医德档案,与医务人员的晋升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作为医务人员年职业道德评定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医师将作出相应处理。
五、深入实施科教兴医,提升卫生科研能力和人员素质
继续加强市级重点学科、重点扶持学科和区级重点学科(“124”工程)建设力度,并以此为载体,全面实施培养方案,促进各医学学科在竞争中快速提高和发展,造就一批医疗技术骨干,提升卫技人员队伍素质,带动医院整体医疗技术和科研能力的提升,组织开展“124工程”的评估工作。加强学会建设和管理,完成医学会等学会换届工作,科学引导各学会规范开展工作,积极开展医学科学研究和医学科研协作攻关,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继续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给予重奖,促进医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继续贯彻落实浙江省和台州市《乡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在职岗位(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技术、社区护士、药事人员等)培训、乡村医生全科知识培训及乡村医生注册培训的师资、场地及学员,争取2009年基本完成社区卫技人员相应的岗位培训,努力提高其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
六、加强“三名”建设和管理,深入实施中医药攀登工程
认真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继续实施中医药攀登工程,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强化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强中医“名科、名医”建设扶持力度,对中医重点专科、中医专科专病落实建设计划,各建设单位要尽力凸显和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营造中医特色氛围,并尽可能为每一位名老中医提供良好的诊疗科研条件,实现名科、名师之间的互动、互促,齐头并进加快发展。进一步做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结合省级项目参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单位建设工作,引导和带动全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积极推进中医药“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继续加大农村中青年中医骨干培训力度,确保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使中医药服务在基层得到广泛应用。
七、巩固无偿献血成果,促进科学合理用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