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公共场所和校园重点场所的管理,严防集体中毒、校舍倒塌、火灾等群死群伤事件。
3、加强综治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综治工作档案
成员单位和学校要做好综治宣传工作,不定期的向上级有关单位和刊物报送本单位综治工作的信息、调研文章等。学校要建立健全综治档案(主要包括综治组织、综治宣传、安全防范、检查落实四类),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及时地收集与整理本佼的综治活动资料,规范归类。
各校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新思维、新措施。学校之间要互相交流综治工作经验,实行优势互补,把综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
4.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
各成员单位和学校要高度重视综治工作,主要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牢固树立“稳定也是政绩”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担负起维护社会治安和学校稳定的政治责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综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拿由足够时间和精力,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做好新时期的综治工作。
学校要及时调整充实综治工作领导组,由校长任组长并负总责,明确责任,确定综治联络员专门负责综治工作。综治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要严格按年初与县教育局签定《*县中小学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做好各项综治工作。
综治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综治工作将列为干部和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由于处置失当或工作不力而导致发生严重危害师生安全,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将严厉追究领导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各成员单位、学校校要牢固树立“综治为民”的思想,把学校的综治工作融入当地的治安防控体系中去,与时俱进,努力开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全力维护学校乃至全社会的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努力为我县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