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矛盾推进和谐的能力、领会精神贯彻落实的能力。
坚持依法行政和民主科学施政。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调节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推进行政行为法治化。坚持责任与权力相统一,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进一步探索综合执法改革,理顺城管、文化等领域的综合执法事权。继续开展“五五普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评议考核制,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政府机关和公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区、镇两级联动服务体系,加快联办会审,试行重大投资项目预联审,积极探索网上审批。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加强区、镇两级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和控制政府性债务风险。自觉接受区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建议、议案和提案,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虚心听取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意见,充分发挥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推进政府廉政建设。厉行勤俭节约。集聚财力办大事、办好事、办实事,不讲排场、不图虚名、不摆阔气;采取有效措施,严控公务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加强廉政防腐体系建设。坚持从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入手,进一步规范事权、财权和人事权,加强会计核算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工程招投标中心、土地出让和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督查和廉政效能监察。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抓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政府公共工程、社会公益性资金的审计和监督。深化商业贿赂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惩各类腐败分子,纯洁队伍,树立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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