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突出抓好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开展“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在县内选择1-2个乡镇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加强工作指导、情况交流和经验总结,带动本地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乡镇创建法治政府要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主要内容,着力打造便民服务综合平台。要将群众普遍关心关注、涉及切身利益的各种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规范和完善乡镇依法行政。(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乡镇政府)
2、开展全面清理“红头文件”活动。2009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互相抵触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为全县加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政策环境。清理完成后,制定机关应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经重新公布的,一律废止。各县级部门和乡镇政府应向县政府报告清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级部门,乡镇政府)
3、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保证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各方面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树立政府信息的公信度。重点做好重大决策、财政预决算、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等与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公众关注的深度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社会评议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以快捷和便于公众获取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保密局等,乡镇政府)
4、全面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为确保政府重大决策符合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要求,不断提高决策能力和水平,各级政府都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建立并开展重大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监察局等,乡镇政府)
二、制定依法行政“二五”规划,明确建设法治政府的分阶段目标
5、在对依法行政“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对照《纲要》和《决定》的要求,针对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拟定“二五”规划,提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目标、内容、措施、时限,以及责任主体、实施主体等相关内容,形成能有效组织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体制机制。(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三、限时完成省政府明文规定的几项工作
6、年底之前,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查制度等。县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集中培训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建立对拟任县政府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相关法律知识以及依法行政情况考试、考察制度。(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7、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强化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