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夸其谈、纪律松弛的混混官;水平不高、能力低下,违反科学发展观做事的无能官。贪官,从根本上有违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庸官,也无法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因而,要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正确行使,就必须既反腐,又反庸。行政监察机关要以治庸为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切入点,切实做到:围绕上级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着力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着不办的行为,维护政府的权威;围绕规范党政机关工作行为开展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思想懒散、作风疲沓、效率低下、纪律涣散等问题;坚持依法行政,加大对行政执法执纪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收执罚行为,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环境的违纪违法案件;对执法机关和窗口服务单位的从业行为进行整顿,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不良风气;指导推动各部门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内部制约,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保效能;协调、配合、督促有关部门搞好针对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评议”以及针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个人的“万民评官”活动,完善评议结果的运用,把民主评议活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是深化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依法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以及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和利于监督的原则,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健全监督保障措施,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分类详细目录的编制,建立办事流程图制度,强化监督考核,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巡视员、特邀监察员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督网络体系。
三、强化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自觉性。要带头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要认真完成三项主要任务: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政府的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尤其要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要抓好五项经常性工作:对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严肃查办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解、督促和落实。要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信息反馈和情况通报等制度,完善反腐倡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抓反腐倡廉工作的合力。
(二)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
监察机关要正确处理和把握履行纪检职责与履行行政监察职责的关系,要在全面履行纪检机关的职责的同时,认真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切实贯彻《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特别是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的作用,促进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廉洁高效、勤政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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