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护党的纪律,为构建和谐*提供保证
要围绕中央提出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总体要求,积极履行好三个方面的监督检查职责,为贯彻落实市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一是紧紧围绕我市“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是加强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打造和谐*等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既要配合有关部门纠正和查处盲目投资、重复建设、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指标等严重妨碍科学发展观落实的行为,又要注意履行保护职能,大力支持和保护谋划发展、开拓创新、勇于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是紧紧围绕“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的行为。加强对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强化勤俭节约意识,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
三是紧紧围绕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是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要作出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党纪国法予以惩处。要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今年,市、镇两级党委要集中换届,要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大局出发,严格遵守纪律。对在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必须严肃处理,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二)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坚持把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作为纠治工作的重点,在以下五个方面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认真解决上学难、看病贵问题。围绕解决群众子女上学难问题,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制度,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与招生挂钩的各种乱收费行为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围绕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进一步强化医药价格监管,规范诊疗行为,切实纠正和解决药品虚高定价、乱加价乱收费、过度医疗等加重患者负担的行为。坚决查处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和促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按照“自愿、互助、公开、服务”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二是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措施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严肃处理,对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坚决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非法行医和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行为,维护药品食品安全。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查处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生态环境、影响人民身心健康的问题。
三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