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按照文化工作重在建设的方针,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要求,有序实施文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一是完善基层文化设施。争取出台《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实施意见》,抓好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充分发挥其繁荣农村文化的龙头作用。继续抓好基层文化俱乐部建设,提高基层文化设施覆盖率。加强图书馆基层分馆及流通点建设,扩大图书馆业务辐射面,做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资源利用,结合数字图书馆建设,探索建立共享工程网上在线咨询平台,建设共享工程镇村服务点,构建全市文化共享服务网络。二是推动市级文化中心建设。抓好博物馆、新图书馆、新文化馆建设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争取部分工程开工建设。继续抓好王伯敏艺术史学馆建设,完成土建和室内陈列布展,并对外开放。陈和隆旧宅要围绕“海洋文化”主题进行陈列布展,建成海洋民俗博物馆。三是建设名人博物馆。争取市政府出台《非国有博物馆设立与终止管理办法》,并以此为契机,重点实施小型名人博物馆建设,不断完善全市文化设施网络。
二、贴近群众文化需求,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结合群众的兴趣爱好和习惯,充分发挥本土文化资源和民间艺术的作用,积极探索适应当前形势要求、有效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一是突出办好活动。举办庆祝建国六十周年暨第二届艺术节系列活动和“唱响*”全国青年音乐大赛等。二是突出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动群众参与。动员社会力量,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广泛组织开展小型多样的广场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和农村文化活动。继续做好送文艺演出、数字电影和图书下乡活动,重点加大向偏远海岛、山区群众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免费文化服务的力度,切实保障他们享受公共文化的权益。加强文艺资源的引导和整合,发挥文艺团体、协会作用,全面推进公园主题文化建设。大力开展“种文化”活动,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和实施“菜单式”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基层文化骨干业务水平,激发群众参与文化热情。三是突出文化产品的创作。努力增强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供给能力,充分发挥基层文化站和市级公益性文化单位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骨干作用,通过举办文化艺术创作大赛、特色文艺节目交流等形式,支持和鼓励文化组织、文艺骨干创作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加大文艺精品创作力度,建立健全文艺创作奖励机制,鼓励文艺工作者拓宽创作空间,深入基层,创作更多具有时代特色、市场活力文艺精品。通过挖掘民俗表演类节目,进行适度艺术加工和内容更新,打响*特色文化品牌。
三、围绕经济转型升级,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意见优惠政策的导向作用,扶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打造特色文化产业基地,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文化龙头企业。引导全市娱乐、网络、音像、印刷业、出版物和演艺等文化经营单位朝规模化、连锁化方向发展,促进文化产业走品牌化、集约化经营之路。大力发展创意文化产业,鼓励原创精品创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创意产业的发展营造有利的法制环境。加强制度建设,盘活资产,激发电影公司发展活力。进一步发展文化中介服务业,培育和发展各种形式和多种所有制的文化团体和文化中介服务机构;鼓励积极引进各类高档次商业演出活动;鼓励民营职业剧团加快演出设备改造,提升演出档次,打响*民间剧团品牌。进一步完善正版音像市场网络体系,提升正版市场占有率;坚持总量控制、布局合理、规范发展的原则,促进网吧市场有序发展,鼓励通过兼并、控股等形式,做大做强网吧产业。进一步改善审批服务工作,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与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