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和谐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主阵地建设。在加大对村(居)民法制学校、外来务工人员普法学校、*普法网、《*司法》报的投入的同时,进一步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与市教育局联合建立法制教育实践基地,重点通过模拟法庭、多媒体教育、法制谜语等多形式,使青少年法制教育变得生动而有实效。
(二)全面推行 “法治1+3”模式。召开大溪镇 “法治1+3”工作模式现场会,在总结“法治新农村”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各行政村(社区)推行法治“1+3”工作机制,引导基层自治组织进一步健全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扎实推进四民主两公开,提升“民主法治村”创建质量,民主法治村创建率达到考核要求。
(三)继续抓好六类重点对象普法。进一步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学分制。继续开展公务员法律培训,落实“每季一法”制度,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的重要考核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制宣传教育,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诚信守法企业建设,在试点基础上,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诚信守法企业评估体系,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公平竞争的观念。发挥“外来务工人员普法学校”等阵地的作用,积极开展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法律农村行”活动,重点加强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一般法律知识和法律途径。进一步加强农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的法制培训工作,培养农村基层法制建设的骨干力量。
二、进一步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为和谐社会创设安定的基层环境。
(一)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组织网络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两所一庭”建设精神,开展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深入年活动,不断规范司法所队伍、制度、业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加强直属司法所建设,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使司法所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大框架下,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以省级示范司法所创建为载体,突出抓好司法所硬件软件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今年实现争创省级示范司法所100%,省级示范司法所巩固率100%的目标。加强信息化网络管理,整合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业务系统,建立起综合性服务平台,实现上下衔接、资源共享。
(二)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贯彻落实“调解优先”原则,深化人民调解组织、制度、业务、队伍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纠纷调解效率和社会公信力,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在巩固镇(街道)、村(居、社区、企事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行业性、区域性和联动调解组织网络建设,重点抓好医疗事故和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诉讼调解为补充的“大调解”工作机制。以各调解骨干和等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为重点,狠抓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工作。坚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排查调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关注民生,服务群众。
(三)进一步落实安置帮教各项措施,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提高社会化帮教和市场化安置的能力和水平,实现安置帮教政策更加完善、机制更加健全、保障更加有力,社会参与更加广泛。确保衔接率100%,帮教率100%,农村安置率95%以上,城镇安置率90%以上,重新犯罪率3%以内,重新劳教率5%以内。继续做好归正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对查实人员建档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