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教育,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平安校园”是安全工作的平台,是“平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利用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广泛开展平安校园教育活动。
(一)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各校要将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及预防溺水教育列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之中,并用足够的课时进行教育。市教育局与市安委办、市综治办、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平安*”、“平安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各校要认真组织开展综治宣传月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学生观看青少年违法犯罪展,邀请综治法制副校长为学生上法制课。并结合安全宣传月活动,普遍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教育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改活动,有效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防伤害事故等校园安全工作,扎实推动“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坚持不懈地加强青少年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通过安全教育日活动,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安全综治教育月期间全市开展综治主题教育,努力提高教育面。安全教育月,各校要加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与自护自救能力知识教育,积极利用课堂、讲座、班队会、学生集会及广播、墙报等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游玩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自然灾害、防歹徒袭击、逃生与报警等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安全常识,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增强遇险时自救逃生等防范能力。夏季,要加强学生游泳安全教育,把游泳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秋季,要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方面加大力度。结合开展学生接送车专项整治工作,把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冬季,则开展消防知识竞赛活动,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做好。
(三)加强学生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事故发生。一是要通过邀请综治法制副校长给学生上法制课,组织学生参观法制展览、预防青少年犯罪展览等,增强学生法律意识,预防各种犯罪行为的发生。二是加强家校联系,落实安全教育。通过家访、电话及致家长信等形式与家长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管束工作。三是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行为出现偏差。要利用学校心理健康小组和咨询中心,对心理上出现问题的学生、对单亲家庭子女、外来工子女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抵御挫折、克服困难的能力,防止因心理问题产生意外事件。
二、健全机构,层层落实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学校安定学生安全牵涉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安定稳定。抓好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构建和谐*、平安*的重要工作。重视“平安校园”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年初,市教育局将与各校(园)校长(园长)签订《*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校园安全工作理的任务与要求。各校也要与各处室及下属学校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各校要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学校全体师生共同参与的校园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各校要及时调整和充实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小组,并经常召开会议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和其他不安定因素,确保学校、学生平安。
三、抓住重点,严防校园群体性事故的发生
学校是人群密集的地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要特别注意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严防群体性事故的发生。
一是继续开展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配合,搞好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与市综治办和当地镇(街道)综治办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