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3、加强社保基金征缴、稽核和监管工作。建立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委员会,统筹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预控预警机制,真正发挥其预控预警作用。加强与地税部门的配合,加大对企业申报工资总额的稽核力度,防止少报瞒报工资总额现象的发生。实施《*市举报社会保险待遇冒领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加强对养老金认领资格的认证,减少和杜绝冒领养老金的行为。
4、加强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依托社区工作平台,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
六、实施《劳动合同法》,全面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1、着力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民营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大力推进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工作,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水平。研究解决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运行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完善市、镇(街道)两级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明确职能定位,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合力,发挥作用。
2、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实行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指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和岗位、职位工资水平。认真做好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工作,重点保障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全面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使工资集体协商成为决定企业工资分配的主要形式。坚决查处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不法行为,探索创新欠薪预警机制,完善预防拖欠和保障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
3、深化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改革。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围绕“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做好案件审理工作。要认真审理好劳动合同争议案件,通过案件审理督促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坚持“调裁结合、以调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劳动争议调解功能。抓好仲裁委派出庭建设,继续做好基层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工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4、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认真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加强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调查、重点监控和专项检查。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查处程序和办案制度。继续将维护农民工权益列为工作重点,切实有效地维护其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工伤赔偿等合法权益。全面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实现劳动保障管理向社区、村居和企业延伸。大力推行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加强企业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着力提高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
七、切实加强基层工作平台和经办服务机构建设
按照“六到位”要求,加强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建设。全面推广城北街道劳动保障网格化建设做法,力争所有的社区和大部分村(居)建立劳动保障工作室,建立村(居)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举办劳动保障协理员法律知识培训会,提高他们的法制水平。继续开展创建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活动,规范服务方式,简化办事流程,倡导人性化服务,提升服务窗口和基层所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着力推进公共职介机构建设,开展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加快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为求职者提供便捷准确的信息服务。建设一批公共培训基地,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完善社会保险网络运行,确保各办事大厅工作人员在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上有一个明显的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