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重视人才引进开发和培养
一是以引进高层次和实用型人才为重点,配置合理的人才结构。人才引进向企业倾斜,重点引进机械、机电、外贸等技能型和实用型人才,以满足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卫生和教育部门重点引进硕士以上的高层次人才,使人才结构配置进一步合理。
二是建立人才工作创新机制,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继续加强与重点城市重点院校的合作,建立更加广泛紧密的互利合作关系。采取在定点院校筑巢引进人才,设立人才工作站联络人才,组团外出招聘人才,校企联合定向培养人才,实行轮换制试用人才等措施,大力引进我市紧缺的各类人才。
三是强化高技能人才培养开发,优化我市技术工人队伍结构。建议市政府尽快出台加强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设立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用于全市高技能人才培训经费补贴等,并增加对各镇、街道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目标责任考核分数。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做好高级技工的培养,组织具备条件的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优化我市技术工人队伍结构。
四是着力拓展人才工作空间,为人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加强人才发展、创业和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人才档案管理和信息发布制度,做好人事代理工作,在加强人才信息交流,促进人才充分就业,完善人才服务保障,推动人才作用发挥上提供有效的服务。
二、稳妥推进镇街道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
一是积极实施镇、街道机构改革。重点是转变和界定镇、街道职能,理顺与市级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充分发挥镇、街道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作用。在已出台镇街道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认真做好镇街道机构改革的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确保实施到位、社会稳定。
二是认真实施事业单位改革。采取撤消、合并、转制、脱钩的方法,对事业单位进行清理整合,优化布局结构;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作用,将市直事业单位分为四类,逐步实行分类管理;重点对生产经营类和中介服务类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实行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将其改制为企业;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相结合,出台产权、用人、分配、社保等制度改革相配套政策,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三、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
一是全面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做好人事部、省人事厅即将出台的配套法规政策文件的执行。
二是继续进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市级和镇、街道机关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和干部轮岗交流。做好从大中专毕业生中公开招考镇、街道机关和公、检、法、税务、工商等部门公务员以及到村、社区工作人员工作。做好公安机关实行专业技术职位任职试点工作,为公务员分类管理积累经验。继续实行市级机关新录用公务员下村锻炼制度。
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录用、培训、晋升、考核、奖惩、交流、退休等制度。
四是加强公务员素质和能力建设。制定本市“十一五”公务员培训规划,在全市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中,进行依法行政、电子政务和公共管理基础知识培训,全面启动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
五是继续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探索随调家属安置新办法。
四、切实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一是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加快向非公有制企业延伸,在全市非公企业船舶行业中开展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
二是摸清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各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