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监管
一是深化政府监管责任落实。按照各级各部门职责要求,继续完善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在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和机关干部全员责任体系。强化政府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进一步细化量化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规范村居、行业安全责任考核要求,扩大责任状签订面,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国务院493号令和台州市政府第92号令,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全面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高企业本质安全。
三是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的作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制度,继续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警示制度,进一步凝聚安全生产工作合力,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措施,确保年度工作目标实现。
(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完善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突出企业自查为主,政府加强监督,公众广泛参与,定时排查,分级治理,逐步形成制度化经常化,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发现,有效治理。
二是继续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治制度。认真排查公布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并按照分级管理分级督办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切实抓好各类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三)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稳定
根据我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特点,继续在道路交通、海洋捕捞和运输、危化品、船舶修造、起重设备、消防安全等六个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落实责任,落实措施,有效防范重大事故的发生。
(四)大力推进两基工作,继续夯实安全基础
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安监队伍建设。探索开展镇(街道)安监中队规范化建设,通过加大对人员培训、执法装备、依法行政、服务质量、管理机制、党风廉政等方面的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安监中队的规范化建设水平,提升队伍战斗力。同时要进一步明确村居安全员相关待遇,落实职责,发挥他们的作用,使安全监管网络延伸到最基层。
二是进一步完善镇(街道)安全管理“四项制度”,即机关全员安全责任制度、月查月报制度、abc动态分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度。在20*年全面推广实施的基础上,对“四项制度”在具体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分析,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同时加强督查,确保“四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继续强化以“一张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动态表、一张辖区企业分布图、一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套安全生产管理台帐、一个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等“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基础管理工作,规范基层安全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
四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近几年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推广力度,以点带面,逐步提高在危化、矿山、机械以及船舶修造企业标准化创建的覆盖面,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地参与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促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提高。
五是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继续抓好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严格实施危化品、矿山、高危行业及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可行性论证、安全预评价、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制度;在对新办制鞋企业继续实施安全前置审查的基础上,探索在其他危险性行业建立准入机制,确保新建企业有较高的本质安全水平,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五)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