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机制。
一是认真组织市政府与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考核工作,细化考核内容,扩大签订面,强化对控制指标的考核力度。二是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督促各地、各部门对控制指标进行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把重点放在村居和企业。三是建立安全生产情况定期通报制度、警示制度。每季通报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情况,对事故高发地方和部门视情况采取督查、红黄牌警告等措施,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同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四是强化安委会安全生产指挥协调的职能,理顺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业管理的关系,做到工作到位而不越位,不缺位和不错位。五是在全市范围大力推广城北街道机关全员安全责任制度、月查月报制度、abc分类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同机关干部奖金挂钩制度,落实各级领导及驻村干部的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2、严格责任追究机制。
按照“四不放过”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认真查处各类事故。在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的基础上,严肃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特别对不重视安全生产投入、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违法生产经营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坚决追究法律责任。通过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推动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的开展。
3、创新监督管理机制。
一是积极探索创新,构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新机制。在上年将由大队履行的复查权、立案调查权、处罚建议权分别赋予基层中队的基础上,今年将在六个镇(街道)探索执法权下放给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扩大案件来源,提高执法效率。二是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工作,借助信息化网络技术,在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信息报送、事故预防和监控、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护等方面,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和方式,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率。
4、完善安全投入机制。
一是督促企业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足额安排用于安全技术应用和改造、安全设备维护更新、员工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资金。二是通过把住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发证关和安全评估关,督促企业加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同时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搞好“回头看”。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放松安全管理,已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严重安全违法行为的企业,积极建议上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促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改进、持续投入的机制。三是在行政许可的前提下,探索在鞋业等事故多发行业中设定新办企业安全准入条件,从源头上把住新办企业安全投入关。四是争取市政府支持,制订和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加快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提高预防事故和控制安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