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
把20*年作为我市“安全生产年”,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内容更丰富、形式更多样、声势更大、效果更好的社会化宣传,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一是广辟渠道,借助各种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安全发展”的科学内涵,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和重要意义,使“安全发展”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二是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知识竞赛、广场咨询、文艺演出以及广播电视、横幅标语、公益广告等手段,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生产常识,提高企业经营者的安全管理和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进一步做好社区、学校的消防、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农村消防、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使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深入人心。四是继续抓好各类人员,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船舶修造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增强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各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对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抢险救援能力。
(四)坚持综合治理,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根据我市安全生产的区域特点,继续组织开展以危化企业、“三合一”企业和船舶修造企业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危化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准入条件和许可证的发放审查工作,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剧毒品使用企业,严格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对其他使用危化品企业,要进行调查摸底,强化企业基础管理,制定相应监控措施。继续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和“三合一”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做好对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基础上,确定并公布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分级落实责任,限期抓好整改。继续抓好船舶修造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按照温政办发[20*]80号确定的10大方面、56项整治内容,对照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验收细则,逐条逐项整改、完善、规范提高,同时深入开展“安全文明船厂”创建活动,探索建立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全市绝大多数船舶修造企业达到“安全文明船厂”的标准。积极发挥综合监管职能,督促协调各镇(街道)、各部门,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海洋渔业、矿山开采、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使用、易燃易爆行业安全等专项整治,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加大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推进安全生产秩序逐步好转。
(五)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把20*年作为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推进年,围绕《安全生产法》的全面贯彻实施,重点做好四件事:一是加强镇(街道)安监执法中队建设,进一步配强力量,使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做到快速出击,及时解决。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力度和广度。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检查、跟踪检查以及自查、互查、督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着力提高安全检查的频次、覆盖面和质量,确保隐患及时查处、整改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要一查到底,依法采取经济或行政的手段,给予相应的处罚,特别是对不重视安全投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法生产经营导致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要依法给予严肃处理,保证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