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各“十小”整规工作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完成时间:5月31日前]。
(三)全面推进,规范整治阶段(6月1日-10月31日)
根据“十小”行业整规工作标准规范的要求,从基本条件、管理要求、从业要求等三方面对“十小”经营单位进行整治和规范。积极扶持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十小”经营单位上规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本条件较差的“十小”经营单位达到规范要求;关停转化达不到标准规范要求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对一些轻微不规范(比如证照过期、个人健康证明失效或未办、生产经营场“脏、乱、差”等情况),要求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生产经营条件恶劣、产(商)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不到位的,坚决予以打击或关停,必要时市“十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视情况组织联合执法。
(四)总结经验,督查评价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1、分区域、分行业对“十小”整规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十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各“十小”整规工作牵头单位,完成时间:11月15日前]。
2、各“十小”整规工作牵头单位对各镇(街道)“十小”整规工作督查验收,督促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各“十小”整规工作牵头单位,完成时间:11月20日前)。。
3、市“十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督查、暗访,并对各镇(街道)“十小”整规工作进行年终评价。必要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对工作不到位的,提出督办意见并跟踪落实,推动整规工作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市“十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鉴于“十小”整规工作涉及行业多,面大量广,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或指定1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组织专门力量,将具体整规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有关单位和有关村居,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落实到“十小”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十小”整规工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进一步强化帮扶意识
研究制订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力度稳步推进。各镇(街道)要从资金、服务等多方面出台扶持措施,加强对“十小”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引导。各成员单位要研究行业发展的难点、瓶颈,从行业政策、市场准入及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制定出台利于“十小”行业长远发展的扶持措施。
(三)进一步强化协作意识
各“十小”整规工作牵头单位要围绕整规的重点和目标任务,与各镇(街道)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和合力。各“十小”整规工作牵头部门要定期开展检查验收,加强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在阶段性工作完成后3日内将有关信息报送至市“十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十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召开现场会或推进会等途径,共同查找解决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适时组织对各镇(街道)、各行业整规工作开展督查,将督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四)进一步强化宣传意识
各镇(街道)、各“十小”整规牵头部门要注重加强整规宣传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主题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把握舆论导向,深入村居、社区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正确反映“十小”整规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发动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