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制度,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的监督,完善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解决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的问题。严肃查办价格违法案件,抑制药品价格的不合理上涨。结合医疗卫生、医疗保险和药品生产流通等体制改革,深化源头治理工作。(3)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不准超范围、超标准进行“一事一议”筹劳筹资,不准在规定之外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和收费。抓好农业生产性费用、农民建房收费和各种搭车收费等专项治理工作,纠正和取消面向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继续实行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建立预防和查处涉农负担案(事)件的有效机制,严防涉农负担案(事)件发生。
按照纠建并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新区建设的思路,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拓宽网上行风监督渠道,在《*廉政》网站设立《行风在线》专栏,开通群众网上评议行风和投诉的渠道。开展明查暗访,进一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等工作。
(六)大力弘扬求真务精神,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和“加强学习、增强本领,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以律己、以身作则”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以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为载体,培养学习型干部。通过每月一次集中授课制度,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经济、法律、科技等相关知识,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加强对新任职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培训,使他们尽快熟练地掌握纪检监察业务,适应新岗位的需要。加快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
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培养思考型干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防止和减少工作中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主观主义。通过调查及时发现新的问题,及早采取对策加以解决,减少和避免失误。通过调查研究,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提供充分的第一手材料,形成正确的指导方针,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开展。
围绕“第一要务”,培养创新型干部。坚持与时俱进,做到观念创新、理论创新、工作创新、体制创新,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使纪检监察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始终坚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统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指针,作为衡量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务实创新,不断把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牢把握推进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做全面发展的有力促进者、良好发展环境的积极创建者和健康发展的坚定维护者。
坚持执纪为民,培养奉献型干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确立“为民”的基本理念和价值取向,把“惠民、乐民”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着眼点,把“靠民”作为反腐倡廉的力量源泉。
坚持廉洁奉公,培养公正型干部。“公生明,廉生威”。按照“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要求,把公道正派作为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必须坚持的职业道德,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必须树立的优良作风,必须遵守的工作纪律,使公道正派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素质和形象的明显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