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抵御风险、拒腐防变的能力,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加强内外联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展所长、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发挥整体合力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观念。通过赠送廉政台历、廉政书刊、定期发放学习资料、开展党风廉政知识测试、举办知识竞赛等措施,开展党纪条规知识教育。通过演讲会、报告会、专题通讯等形式,广泛宣传报道廉政勤政先进典型事迹,开展示范教育。在《*纪检监察》上开设警示录专栏,围绕新区建设主题,剖析建设工程领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及时对反腐败斗争形势和工作成果进行深度宣传报导,将出台党风廉政建设重大政策和规定、开展重要专项检查活动,查处大案要案、重大廉情通报等情况向社会公布。加大《*廉政网》建设力度,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充分发挥其宣传教育作用,使之成为党员干部和群众了解党的政策、学习党纪条规、掌握反腐动态、发表意见建议的重要渠道。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尤其要严格遵守以下八个方面的要求:(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针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清理工作。(1)认真执行有关控制招待费问题的规定,实行招待费开支按季度报告制度,严禁用公款相互吃请,大吃大喝。(2)各级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利益。(3)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4)禁止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禁止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和使用小汽车,禁止公车私用。
(二)建立和完善权力制约机制,注重体制创新,进一步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结合《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为重要目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探索建立审批与收费相分离的运行机制,完善政府权力配置,防止部门权力利益化。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逐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项目精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建立和完善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质量星级考评、“群众最满意服务员”评选、行政审批首问责任制、企业登记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