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相配套的大项目、好项目,全面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坚持把好“平台准入、项目审议、竣工验收”关口,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善于变通办理,促进项目及早落地。确保50个千万元以上投资重点项目按计划实施,侧重协调解决*、*、*、*等未开工大项目土地报批或熟地供给问题,以及*虎项目融资等问题,争取早日开工;全力推进*等大项目实施进度,争取早完工、早投产。帮助企业包装项目,积极争取省及其以上各类政府性专项资金支持。
5、节能推进。以加快推进*特色的新型工业化进程为导向,深入宣传贯彻今年4月1日实施的国家《节约能源法》,引导和促进全民节能行动;深化“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寻求在节能组织机构上、资金保障上、典型示范上多点突破。加快市节能监察大队组建步伐,加强“统计监测、监督管理、目标考核”三项制度建设。实施30家企业节能行动计划,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能耗指标监控。落实虎山集团“10+6”纯余热发电技改项目,组织上报20*年省级节能技改项目。抓好年度3家清洁生产企业审核和创建1家绿色企业。
6、外向推进。全面落实《关于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扶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参加国际商品交易会,奖励企业组织产品自营出口;鼓励企业引进先进装备、技术、管理和人才,引导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组建跨区域企业集团,充分利用国际国内市场和资源,提升经济外向度。探索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新思路,壮大一批自营出口骨干主体,培育一批新型出口增长主体,加快工贸一体化进程;加大我市利用外资项目推介力度,深化“以贸引外”、“以民引外”、“以外引外”等方式引资,千方百计把洽谈意向项目变为落地项目。
7、商贸推进。积极参与“全市服务业提升大会”(生产性服务业和现代商贸业)材料准备工作。加快构建现代商贸体系,推进城北大型超市、精品商厦商场、加贝购物广场、浙闽赣物流基地等重大商贸项目招商或建设。通过认定命名活动,形成龙头带动、街区联动、市场推动的商贸发展新格局。完善商贸业扶持政策,梳理企业项目库,健全商贸统计体系。推进工商、农商产业融合,探索与重点培育的主导产业(如竹木、消防器材、电光源)密切关联的特色专业市场建设。宣传并落实国家新修订的《定点屠宰管理条例》(20*年8月1日起实施)。摸清现状,规范标准,严格执法,全力整治我市小美容美发行业。有序推进成品油经营企业清理整顿工作。
8、服务推进。认真履行市“三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督查落实到位,解决一批园区、项目、企业前期调查中反映的急难事项。更好发挥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平台作用和桥梁功能。认真落实新建立的企业贷款需求信息发布制度,拓宽融资渠道,改善投资环境,提升办事效能,规范涉企收费,降低商务成本。整合局内部科室人员力量,实行效能、业绩与待遇挂钩考核办法。继续组织精干力量排解经贸系统维稳压力。确保年初确定的经济目标、考核计划、工作任务全面完成。跟踪本部门“双争先”目标进展情况,着力整改存在问题,全力争创一流业绩。